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1次发审委会议于2018年1月2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获通过。   (二)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无   (二)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1、赤山湖湖滨带景观、暨湿地保护与恢复一期、二期工程审定造价95,525,977.77元,已收到工程款项39,800,000.00元,尚有55,725,977.77元未收到,均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其中27,068,184.43元应于2017年8月份支付,已逾期。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收款进展、逾期原因,是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关风险是否已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