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87次发审委会议于2018年6月12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 审核结果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智能用电产品毛利率偏低,整体解决方案和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各期毛利率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整体解决方案和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2)整体解决方案和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的市场容量及可持续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和存货账面余额较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确认收入的情形,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标准是否谨慎充分,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2)存货账面余额较大的原因,发出商品期后收入确认情况,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发行人主要通过参加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其下属省网公司、其它电力行业企业公开招标进行销售。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发行人获取客户的相关招投标等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涉及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情形,是否存在应履行招投标程序而未履行的情形;(2)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工贸公司为持有发行人7.47%股份股东圣德信的主管单位及100%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发行人向电力物资支付投标服务费的背景、原因、必要性、合理性,投标服务费定价的公允性,是否涉及商业贿赂。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发行人历史上存在18次股权转让,其中2004年12月迅达机械将其持有煜邦有限10%的股权转让给林纯以及2013年1月北电计量、唐山华电分别将其持有煜邦有限的3.24%股权转让给高景宏泰。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上述历次股权转让是否真实有效,有无法律纠纷;(2)迅达机械、北电计量、唐山华电分别将其持有的煜邦有限股权进行转让,是否涉及集体资产,有无履行合法程序;(3)与股权转让相关的税务缴纳情况,是否存在税收风险及其对发行人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5、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为租赁取得,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27,000平方米,部分租赁房屋合同存在无效风险。请发行人代表说明瑕疵租赁房屋是否用于主营业务,租赁房屋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及应对措施。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