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73次会议于2016年9月28日下午召开。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无条件通过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二、审核意见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披露王晓斌等10名交易对方在控股股东国泰集团的任职情况,进一步说明与国泰集团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若不存在,请补充披露相反证据。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