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84次会议于2016年11月8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无条件通过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二、审核意见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如2016年底重组未完成,业绩承诺相关的补充协议。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在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和资产安全性方面建立的内部控制措施及控制的有效性。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