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64次会议于2017年11月17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二、审核意见   1.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所涉“吉粮债”案的诉讼进展、潜在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对本次交易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评估基准日后可比上市公司股价波动是否影响本次交易定价依据的适用性。请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