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77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8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获通过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无条件通过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二、审核意见   1.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标的资产生产经营用房被没收及未办理环评报批手续对标的资产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披露不充分,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2.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完成后有效控制上市公司杠杆水平和保持良好资本结构的具体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