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21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构成重组上市的))获无条件通过   二、审核意见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结合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现有货币资金情况、筹资能力和资金用途等,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18年4月27日